为严肃各相关部门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纪律,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,特制定 “十不准”。
上述单位在 “十不准”出台前已实施相关行为的,责令自行改正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;十“不准”出台后违反者,由县纪委监委从严从重查处,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临武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5月3日
责编:邝东昱
来源:临武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版权作品,未经明确书面授权严禁转载。获得合法授权的,转载须注明来源、原标题、著作者名,不得变更核心内容。登录“龙源临武”客户端,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:43120210071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:1184200028。
湖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“回头看”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(第六批 2026年9月13日)
紧盯问题整改 守护生态底色
闻令而动抓整改 动真碰硬促提升 ——郴州市扎实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典型案例立行立改
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唐道明下沉汝城县开展督导调研
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郴州召开涉重涉化工重点企业座谈会
湖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“回头看”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(第五批 2026年9月12日)
动真碰硬抓整改 标本兼治护生态
郴州市召开第一批典型案例立行立改工作交办会
下载APP
分享到